当前位置:首页 > 战略咨询 > 研究动态
《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差距和对策》咨询研究项目圆满完成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9-06-15

[ 字号  ]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提高,人们的生存安全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已经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追求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社会首要的共同目标。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伤亡人数居高不下,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在1500亿(约占GDP2%)人民币以上,已经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声誉造成很大负面影响。为此,中国工程院根据院士们的建议,组织了以范维唐院士为组长,钟群鹏院士和闪淳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副组长和近百名相关院士和专家,经过1年多在我国16个行业领域有关安全生产形势、差距和对策的分析和研究基础上,重点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了形势、差距和对策等3个方面的专题研究,并形成了研究总报告。
  总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在安全生产的治理和整顿方面,虽然成绩显著,安全生产状况好于前些年:
  ·特大事故明显减少。2002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比上年下降10%。2000年全国发生特大事故171起,大约2天1起;2001年为140起,大约2.6天1起;2002年为128起,大约3天l起。
  ·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有所好转。2002年在煤炭产量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4.41;比前三年平均水平下降1.7%。道路交通2002年在全国机动车辆增加14%的情况下,万车死亡率为13.71,比上年下降1.75,且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2002年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16.6%,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比上年下降50%。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增幅下降。2002年事故增幅为5.2%,死亡人数增幅为4.2%,比上年分别减少15.3和5.8个百分点,比前五年平均增幅减少17.7和0.9个百分点。
  ·部分省(区、市)安全生产出现稳定好转。
  尽管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形势仍十分严峻。主要是:
  ·各类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居高不下。2001年各类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达13万;2002年为13.92万。
  ·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生产仍有很大差距。2001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64万人(万车死亡率为15.4,是美国的8.6倍,日本的18倍),2002年为10.94万人,均居世界首位;我国工矿企业每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2000年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5.68,是美国(0.039)的145.6倍,印度的(0.42)的13.42倍,我国煤矿生产每年平均死亡人数约6000人,是全球其他产煤国家死亡人数总和的3倍;其他在接触职业危害人数、患者累计数、死亡人数和新发病人数等方面也居世界首位。
  ·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科研工作的直接投入不足。美国2002年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局经费预算总额为4.26亿美元、矿山安全健康监察局为2.46亿美元,合计6.72亿美元,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经费预算无法相比,如同年我国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经费预算仅是美国的六十分之一,煤矿数量约是美国的300倍。
  加强和改进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也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法律、体制、科技,经济和社会舆论等途径,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重效益、轻安全的大问题。为此,总报告提出了建议如下:
  一、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我国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组织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的工程技术、管理问题开展科研和攻关,并列入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攻关计划。
  ·在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的同时,重在分析事故原因和落实防范措施。
  ·定期公布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禁止使用超期服役的运载工具。
  二、通过法律、行政、经济和社会舆论等综合手段,促进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
  ·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严格安全生产条件的市场准入,运用工伤保险费率和银行贷款等经济手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强化工会、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对企业的外部强大制约机制。
  三、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伤保险机制
  ·真正建立起强制性的、覆盖全社会的、赔偿、康复和事故预防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伤保险机制。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六大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建立矿山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综合性的统一应急救援体系。
  五、加大国家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我国在安全生产方面(监督管理、科技研究、事故预防、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关系公共利益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建设项目等)的直接经费投入应该明显增加,并象我国环保治理那样列为中央预算。
  六、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权威、高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
  ·做好以上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监察体制的改革,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建设,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职能交叉、职责重叠、多重多头执法、权威性差的状况,解决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不分和机制不顺的问题,做到既不脱离我国的实际,又能使安全生产检察工作有效,建议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权威、高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实行中央与省级地方政府两级监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责任区,省以下垂直监察的安全生产监察体制。
  ·充实加强基层安全监察力量。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察人员与每万名职工的比例小于0.83,而英国为4.5,德国为3.5,美国为2.1。建议我国可按每万名职工1.5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使全国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总数至少3万人。
  由于这个项目的研究工作综合性强、数据比较权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项目组的院士和专家都认为,这份报告是对我国安全生产的历史性总结,也是对国家在今后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引起重视若干的问题,并可供有关行业、部门参考的有价值文献资料。因此项目组下一步的工作将研究总报告、3个专题研究报告和16个行业的报告改编成书,供与此有关的行业、单位及人员在今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参考。
版权所有:中国工程院  网站标识码:bm50000001  备案号:京ICP备14021735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133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  邮政信箱:北京8068信箱  邮编:100088  工程院位置图
电话:8610-59300000  传真:8610-59300001  邮箱:bgt@ca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