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谢克昌在中国工程院新当选院士培训班上的讲话

来源:二局   发表时间:2012-03-22

[ 字号  ]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 谢克昌

2012225

 

 

各位新当选院士: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向各位新当选院士表示祝贺。

当选院士,无疑是人生道路上的重大转折点。既是荣誉,又是责任。我想,当选后的两个多月,你们应该已经感受到了,自从当选名单公布之日起,社会对你们的关注度就大幅度提升了,你们迎来了许多的鲜花和掌声。同时也应该意识到,你们的责任更大了,不仅体现在本职岗位上,而且还要以院士的身份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你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仅影响你本人,而且会与中国工程院院士队伍的形象紧密联系在一起。“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工程院对院士队伍的科学道德建设一直十分重视。1997年成立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道德委员会本着弘扬楷模、完善制度、院士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开展工作。“弘扬楷模”就是要大力弘扬院士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胡锦涛总书记指出:“长期以来,两院院士作为全国科技大军的领军人物,崇尚科学,敬业奉献,为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两院院士真正是祖国和人民的骄傲! ”把院士中的典型代表向社会广泛宣传,提升了院士群体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公信力,在科技界树立了楷模。多年以来,中央各媒体对院士的宣传工作引起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完善制度”就是要建立健全有关院士队伍科学道德的制度规定,使院士们在科学道德方面有章可循。1998年工程院颁布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准则》,2001年又颁布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准则若干自律规定》,以指导院士的科学道德行为。2002年徐匡迪院长对院士提出了五个“不希望”。从2003年开始,每次院士增选结束后,工程院都要向新当选院士发出公开信,指出每位当选院士都是中国人民的普通一员,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只有肩负中华民族振兴与发展的特殊责任。希望他们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期望,并提出了八条共勉。现在,道德委员会正在着手将院士科学道德的两项规定合并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院士自律”就是要求院士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这是院士队伍科学道德建设的关键所在,下面我会专门讲述;“社会监督”是他律,就是当选院士后,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也是保证院士队伍科学道德建设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然,我们也看到,社会监督也是双刃剑,个别媒体不负责任的炒作,影响公众视听,影响院士的声誉,这是我们所不希望的。

经院领导研究,在今天新当选院士培训班上,我向各位新当选院士着重讲有关院士自律的问题,即工程院对院士在科学道德方面的要求。

 

一、 对新当选院士的总体要求

科学技术事业是崇高的事业,科学道德是人们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时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性力量。不断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是国家和人民的希望,也是院士们的共同心声。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国家工程科技界最高荣誉称号,更应在科学道德上成为楷模。院士要自觉珍视和维护这一荣誉,自觉抵制违反科学道德的风气和行为。在中国科学技术的殿堂里,涌现出钱学森、朱光亚、侯祥麟等老一辈科学家,他们将毕生精力贡献给我国工程科技事业的发展,在科学技术界乃至在全社会树立了光辉的楷模。新当选院士要以老一辈科学家为榜样,遵守院士的科学道德各项要求,不得做出有损于院士及中国工程院形象的行为。作为工程院的首任院长,朱光亚院长在工程院刚成立时就提出,要保证工程院的质量,注重院士队伍的建设。他曾嘱托徐匡迪老院长:“工程院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院士标准,把好入口关”。当选了院士等于过了入口关,但要维护工程院的形象,保证工程院的质量还必须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自律,恪守科学道德。

 

二、 要注意发扬学术民主,努力培育新人

追求真理是科学的真谛。当选院士,是对你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就的充分肯定。但是,这不意味着在这一领域各方面你都强于他人,要做到在本人熟悉的专业领域不以权威自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倡导和发扬学术民主,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平易待人,反对专横武断、盛气凌人的作风。对各种学术观点,特别是与本人不同的观点,要采取欢迎态度,开展公平讨论,不应草率地否定他人的意见,不得压制不同学术观点。对不熟悉的专业领域不能轻率表态,以防误导。

当他人对你或与你有关的科技工作及成果提出评论、质疑和批评时,要认真研究对方意见,冷静客观对待,必要时做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或说明。对于你过去的学术观点如果被证明有误或工作中被证明有缺失,要勇于承认,认真纠正,不文过饰非。

科学事业是在不断创新中向前发展的,当选院士后,仍要不断学习,更新和拓宽自己的知识,适应新形势要求。同时,科学研究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要积极参加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宣传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要甘为人梯,努力培育新人,为新人的成长创造条件,鼓励支持自己的学生和同行超过自己。

 

三、 要尊重他人研究成果,带头反对学术不端

现在,科研诚信缺失,学术不端行为屡屡发生,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院士队伍也很难完全独善其身。十几年来,我院收到过对院士科学道德方面的投诉,有些还在媒体上公开。虽然多数投诉与事实有出入或不属实,但的确存在个别院士或疏于自律,学风不严谨,或对自己的科研团队疏于管理、教育不力以及兼职过多造成不能尽责等。个别院士的问题虽然不能对院士的整体质量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其社会影响却不容低估。为此,我们强调,院士的学风道德不是小事,要引起充分重视。

工程院要求,院士在与他人(包括学生、助手)合作共事时,要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凡是与他人合作或在他人已有成果基础上开展的工作,必须如实说明;凡是引用他人著作、论述、观点的,必须明确指明出处;如引用尚未公开发表的内容,应事先征得作者本人的同意,并在文中予以注明。

在发表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论文、报告、著作、报奖等)时,应根据本人在工作中所起的具体作用,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署名和排名。对自己署名的成果,须负相应责任;对于本人未参与的工作或研究成果,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暗示或应他人要求署名。应要求自己的学生、助手在未经本人认真审阅的情况下禁止代院士署名。

要坚决抵制学术上的剽窃、欺诈、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要对本人的学生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学风道德教育,严格制度,强化管理,努力培育德才兼备的科技团队。如有违反科学道德行为的,要对其进行帮助教育,不能听之任之。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承担教育和管理失职的责任。

 

四、 要积极服务社会慎重对待兼职

根据国家、部委、省市等的要求,围绕国家主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及重大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提供战略咨询,开展科技服务,引领学术发展,发挥工程科技思想库作用是工程院的重要职能。实现这些职能要靠全体院士的共同努力。新当选院士年龄相对年轻,精力更充沛,希望你们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工程院这个更大的舞台上和更高的层次上开展咨询研究及学术活动,在发挥工程院在工程科技思想库作用方面贡献力量。

当选院士后,你们会收到来自许多方面的兼职邀请,其中,绝大多数是希望你们以自己的智慧为他们所在领域的发展贡献力量。这是正常的请求。但是希望院士们,一定要正确对待这些请求,要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适当兼职。在兼职的抉择中要注意量力而行,取得的报酬要与付出的劳动相适应,并依法纳税。希望切记的是,如果兼职过多,超过了你精力的极限,就会适得其反,不能充分尽责的职务切勿兼任。同时还要注意谢绝把院士作为花瓶,不接受无实质工作内容和责任的挂职、兼职。关于这一问题,朱光亚老院长就有明确指示:“院士不是职称,不是职务,只是一个荣誉称号,不能作为一种称谓使用”。

院士会经常收到参加相关评审、鉴定等活动的邀请。参加本专业领域范围内的鉴定、答辩、评审、评奖等活动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明确表达意见,并对之承担责任。如有重大不同意见应拒绝签名或写明保留意见。在上述活动中,如涉及到自己亲属的(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应说明情况,自行回避。应谢绝参加与本人专业无关或不熟悉专业的鉴定、答辩、评审、评奖等活动。

 

五、 要正确对待社会监督抵制来自各方面的炒作

院士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投诉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投诉的问题中既有院士自身存在某些不足,也有投诉人受到自身对情况了解的限制,对某些问题片面或狭隘的误读,还有站在不同立场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解读,也有极少数属恶意投诉。当院士受到投诉后,要积极配合院道德建设委员会对投诉的受理工作。对于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借鉴,必要时作出实事求是的答复,不得打击报复。对于恶意投诉,要采取恰当方式旗帜鲜明地做出回应,以维护院士的形象。

“院士”是工程科技界最高荣誉性称号,不得以“院士”称号从事商业性的广告宣传活动。工程院曾发现一些企业在院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打着院士的名义为自己的产品做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在此我们也提醒院士,如发现有假借本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活动的,要坚决揭露和抵制,或通过媒体予以澄清。

当今,大家还要特别注意正确应对媒体。个别媒体为炒作需要,有意曲解或断章取义地报导院士讲过的话,发表的观点,吸引公众眼球,不得不防。

院士们的科学精神和先进事迹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弘扬院士们的科学精神和道德风尚,是道德委员会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接受采访介绍本人成就时,要实事求是,并客观地反映他人或集体的作用。对于在报刊上发表的采访文章,本人要审阅、把关。

 

六、 要严格要求自己,维护院士荣誉

维护院士和中国工程院的荣誉是每位院士应有的责任。每位院士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院士荣誉。如果院士的个人行为有违科学道德,损害国家利益甚至触犯国家法律时,将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和《中国工程院章程》给予严肃处理,包括告诫谈话、内部批评、公开通报,直至取消院士称号。当然,这些都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发生科学道德方面的问题,对院士本人的名誉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会在院士内心造成长时间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科学道德是一条科技工作者不可触碰的红线。在社会上存在各种不良风气的情况下,保持洁身自爱是弥足珍贵的。

 针对当前社会上对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反映强烈这一突出问题,中国科协与教育部共同组织了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这项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积极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经过协商工程院也将作为协办单位参加进来。我院师昌绪、袁隆平、黄伯云、杜祥琬等院士积极参与,精心准备,他们的报告受到研究生的普遍热烈欢迎。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项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

各位新当选院士也要为树立工程院良好社会形象做出贡献,为此希望全体新院士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至少作一次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宣讲,以实际行动树立崇尚真理、求真务实的良好社会形象。

 

各位院士,一个国家要自强于世界民族之林,需要有一代又一代的新人传承崇高的科学精神、人生观和世界观。坚守院士的科学道德,不仅是维护院士的荣誉,也是在中国科技界树立良好学风道德的需要,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任重而道远。希望新当选的院士,以院士中的先进典型人物为榜样,立德立言,扎实工作,友直友谅,树立楷模,不辜负党和国家寄予的厚望,完成好历史和人民赋予院士的重任。

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履行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神圣职责中,不辜负党和国家的信任,无愧于工程科技界最高学术称号的荣誉,发扬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努力促进科技进步,攀登科技高峰!

谢谢大家!

版权所有:中国工程院  网站标识码:bm50000001  备案号:京ICP备14021735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133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  邮政信箱:北京8068信箱  邮编:100088  工程院位置图
电话:8610-59300000  传真:8610-59300001  邮箱:bgt@ca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