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光南:支持国产软件 政府采购可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二局科学道德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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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记者:陈键 时间:2013-11-26 13:27

 

    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近日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外核心软件已经形成自然垄断,为支持国产软件发展,政府相关机构切实贯彻《政府采购法》,通过“首购”等各种合规方式,进一步支持国产软件形成更好的良性发展循环。

 

    记者:政府采购对中国国产软件的发展有什么样的推动作用?

 

    倪光南:因为软件拥有自然垄断性,国产软件往往很难进入一般市场,这时,政府采购市场可能成为国产软件的切入点。我们常说,软件是用出来的,这是说,软件开发出来总有缺陷,比如有的规定是每一千行代码6个缺陷,所以在软件界通常认为第三版才可用,第一版、第二版刚开发出来的软件不大好用,只有通过应用,在应用中发现缺陷,加以改进,才能达到好用。所以,一种情况是:没有市场支持,软件就没机会改进,因为不好用,就没市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而另一种情况却是:软件有市场,软件能在应用中不断改进循环。所以发展软件第一是靠人才,第二是靠市场。

 

    中国不缺人才,看起来似乎发展软件很容易,其实不是,因为市场不一定有,当然,不是真正的没有市场,而是没有能给新出来的国产软件率先应用的市场。国产软件很需要这样的市场,需要政府采购通过“首购”的方式,采购国产软件,帮助它进入市场的良性循环。这类成功例子不少,像国产Office办公软件经过这些年政府采购的支持,现在已经有相当的市场份额了,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政府采购。

 

    但归结起来说,政府采购作用还发挥得不够,还有很大潜力,中国现在的一些核心、薄弱软件,如国产操作系统,将来的推广可能也要靠政府采购的市场支持来推进。

 

    记者:国产软件政府采购这一块,您对现状是否满意?您觉得还有哪些可以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倪光南:政府采购对国产软件的推广是起了作用的,但还很不够。今后改进可以有两个方面。

 

    第一,就政府采购整体而言,都有改进的必要,从汽车到软件的采购,都要切实贯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要求是:应当采购国产货物、工程和服务,在我国没有签署WTO的GPA(政府采购协议)之前,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这个规定是符合WTO规定的。甚至连攻击中国政府采购的美国商会的《白皮书》也承认,“在正式加入GPA之前,法律上允许中国实施偏向于国内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所以我们要理直气壮地采购国货,谁也不能因此给你扣什么“违反WTO原则”,“民族主义”、“贸易保护”帽子。

 

    第二,针对软件而言,应该更强调采购国产软件。因为软件有很强的自然垄断性。什么叫自然垄断性,就是有些产品和服务由于技术或经济的理由很容易形成寡头垄断,软件产业就是这样,表现为“先入为主”、“赢者通吃”等等。国产软件推出晚,市场被进口软件垄断了,这时很难进入市场。和汽车产业比,国产汽车即使性能指标低些,但因为价格低,也能获得一部分市场,但软件产业就不同,不管国产软件如何便宜,但因为用户已经习惯了使用进口软件,你价格再低,他也不会用。另外,软件可以无限复制,有时外国跨国公司为了垄断市场,默许盗版,这样国产软件价格优势就没有了。总之,国产软件要与进口软件竞争难度比国产车和进口车之间的竞争比要大得多。

 

    所以政府采购中,国产软件应该比其他产品更加迫切需要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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