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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与中国恒天集团签订合作协议

来源:三局科技合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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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3日上午,中国工程院与中国恒天集团在北京签订了合作协议。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院士、副院长徐德龙院士、秘书长钟志华院士、吴国凯副秘书长,中国恒天集团董事长张杰、总裁刘海涛、副总裁李晓红、总裁助理王江安等出席了签字仪式。来自中国恒天集团和下属单位的同志以及工程院相关厅局负责人和院机关、咨询服务中心的同志80余人参加,中国工程院秘书长钟志华院士主持签字仪式。

 

 

    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在致辞中对双方合作协议签署表示祝贺,向中国恒天集团对中国工程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认真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变化和特点,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企业科学发展服务是中国工程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技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是国家工程科技思想库。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们双方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将推动双方紧密合作、协同创新。中国工程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协议,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的综合性智力优势,围绕中国恒天重大战略需求进一步加强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努力为中国恒天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国恒天集团张杰董事长在致辞时对双方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向中国工程院对恒天集团的鼎力支持与关心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十三五”我国制造业如何实现由全球价值链低端向高端攀升,这对作为全球制造大国的中国未来的产业发展提出新的挑战。中央及国资委明确要求,中央企业要以聚焦主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着力推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和国际化经营等工作,不断增强中央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了适应这一变化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日益开放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广泛借鉴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动与中国工程院的合作,注重合作研发、联合开发、引进吸收再研发,坚持自主创新,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切实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构建适应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与转型提升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体系。

 

 

    根据协议,双方明确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和突出前瞻、注重实效的合作基本原则,根据双方的优势和特点研究制定了双方的合作内容,明确双方主要在组织开展战略咨询服务、加强合作研发和成果转化、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引进和培养高端科技人才等四大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合作协议还规定了双方合作工作开展的联络机制。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从顶层设计方面积极推动中国恒天集团与中国工程院开展院企合作,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跨专业、跨领域的综合智力优势与中国恒天在纺织机械、金融资本、新能源汽车、新型纤维材料等领域的产业优势相结合,推动探索咨询性学术性科研机构与国有企业协作创新,共同推进科技进步与发展的有效模式,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王京京文、黎青山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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