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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一局教育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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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教育部、中国工程院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工程院举行,工程院院长周济、副院长旭日干、谢克昌、干勇,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副部长杜占元、部长助理林蕙青出席。  (黎青山 摄)

 

    2012年12月24日,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京举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副部长杜占元、部长助理林蕙青,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副院长旭日干、谢克昌、干勇出席了签字仪式,杜占元副部长和干勇副院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

 

    袁贵仁代表教育部向工程院对教育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中国工程院和教育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教育规划纲要,推进科教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国工程院充分发挥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综合优势,对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和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大课题研究和重大活动,对工程教育和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政策建议,给予很大支持,双方还共同推进了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做了积极的探索。这次协议的签署使双方的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教育部将认真履行协议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年度计划,做好信息互通,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合作取得实效,共同将工程教育、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周济代表中国工程院,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教育部长期以来对中国工程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向人才强国迈进,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走上创新驱动的轨道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中国工程院作为国家工程科技界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始终把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作为一项核心任务,并一直高度重视与教育部的合作,双方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政策与实践等方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国工程院将继续发挥院士群体作用,认真落实战略合作协议,与教育部一起共同促进我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工程院将加强与教育部的合作,围绕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双方还拟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与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继续教育、科普工作、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等领域加强进一步的合作。

 

    出席合作协议签字仪式的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代表,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学术委员会代表,部分高校和研究院所领导以及教育部和中国工程院有关司局负责人。

 

    供稿人: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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