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水污染防治拷问综合管理智慧

来源:二局科学道德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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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科学报 记者: 周熙檀 时间:2013-09-10

 

    广州亚运治水平均1天砸1亿,时隔3年后,部分河流依然存在严重黑臭问题。消息爆出不久,广州市市长陈建华透露,2013年至2016年,广州将投入140亿元治水。

 

    与此同时,北京从8月起启动了第一个河湖环境百日整治行动,重点任务就是治脏、治乱、治臭。

 

    “水污染治本关键在于‘十二字方针’:源头减排、过程阻断、末端治理。”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日前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过度强调末端治理是本末倒置。

 

    末端治理事倍功半

 

    专家们普遍认为,地方治水已超出技术或科学问题,深层次的原因是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不足,城市化进展快,两个过程叠加在一起,在最近一个阶段以及今后一段时间,水污染处理不了的矛盾会不断出现。”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员刘永定说。

 

    污水处理厂、原位修复、恢复湿地、生物氧化床等,都是末端治理措施。单纯强调这些,在王浩看来,是“本末倒置”。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认识不足、急功近利外,还有环保人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源头减排人才少,末端治理人才多。”王浩说。

 

    他同时强调,河水污染物主要来自陆域,如果不从源头减排抓起,仅靠末端治理无法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

 

    “达标”排放加重污染

 

    控制污染物排放是水环境治理的前提。王浩认为,我国现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照抄欧美上世纪70年代标准,排放标准以浓度控制为主,难以适应总量控制要求。

 

    “一切管理都基于浓度达标排放,没有考虑水体的纳污能力,这样直接导致河水水质成为劣五类。”王浩表示。

 

    他介绍说,欧美100公里河道仅有3家工厂,而珠三角地区,100公里河道可能有1000家工厂。照搬欧美标准与中国实际水环境承载力脱节,导致都是达标排放,但中国的水环境污染要加重很多。

 

    生活污水排放同样超过流域环境的承载能力。中科院地理湖泊研究所研究员胡维平告诉记者,环太湖地区,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200人;而贝加尔湖周边,每平方公里平均不足3人。

 

    “只有按照水体功能的水质要求及其自净能力,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水环境承载力),提出限制污染物入河总量,并倒推至排污口,采取相应削减措施,才能解决部分问题。”王浩说。

 

    他还指出,不达标排放的问题更为严重。超标排放的处罚力度,远远低于达标排放的成本,“守法成本太高,违法成本太低”的现实导致污水排放监管乏力。

 

    管理决策决定治污成败

 

    “环境问题涉及人和自然的关系,并不是靠某项技术就可以完全解决的。”刘永定说,水环境治理是项系统工作,必须建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而且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聚焦水利建设;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设定了“三条红线”,其中包括“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王浩透露说,《全国重点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为各省市自治区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水环境承载力)、提出限制污染物入河总量意见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假如河流纳污能力是10个单位,现实排放却是90个单位,需要削减80个单位。”在王浩看来,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在采访中,刘永定和胡维平都提到,北京奥运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两个城市的环境确实变好了,这是“环境承载力跟生产协同的结果”,证明综合管理手段到位,就能够解决环境问题。

 

    而在微观问题上,政府管理决策是否科学,将直接决定治理的成败。“有时候为了立项过度承诺,会造成一旦投入治理,实际效果和预期严重脱节。”胡维平说。

 

    他还认为,施工过程中监管不严,随意更改规划,也是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科学家经过科学论证形成的可研方案,往往只被用于立项,实施后方案可能差别化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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