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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匡迪院长在2005年第10次党组会上传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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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0月12日,党组书记徐匡迪主持召开院党组第十次会议,学习传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通报有关事项。党组副书记王淀佐,党组成员杜祥琬、沈国舫出席了会议。机关局级干部列席了会议。
  徐匡迪传达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通报了有关情况。10月8日至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温家宝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十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全会指出,制定“十一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徐匡迪还结合自己的体会,畅谈了对五中全会精神的认识,大家听后很受鼓舞。
  此外,杜祥琬通报了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精神。宋学敏汇报了曾庆红在会上的讲话要点。
  宋学敏还汇报了关于我院参加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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