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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工程院“节能示范楼”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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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工程院“节能示范楼”建设在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院士专家们的大力支持下,尽管面临着事务繁杂、缺少资金、人手紧张等不利因素,但仍克服了重重困难、积极引入公益性资金、突破重点环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院士积极参与,形成“节能示范楼”建设总体方案。
    周济院长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到上海世博园、同济大学“节能型校园”、“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等节能工作比较突出的单位去调研学习,推荐《低碳技术应运研究报告》等汇总前沿节能理念和先进节能技术的书籍开阔我们的视野。干勇副院长组织多次节能改造技术方案的评审会,顾真安、陈立泉和马国馨等院士和相关专家全面参加筛选适合我院综合楼的先进节能措施。院士专家们经过数轮评审,完成了“节能示范楼”建设总体方案和若干单项建设方案。该方案以示范性、科普性、展示性、开放性和安全性为建设目标,包括了LED灯具更换、水泵变频改造、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利用、屋顶太阳能光热与光电利用、庭院太阳能灯、屋顶特钢观景长廊、大楼能效管理系统、可用能深度利用、餐余垃圾再利用、智能照明、智能开关、节能科普展示平台等数个子系统。同时,我们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合作,将对建成后的“节能示范楼”进行能效评估,拟研究制定“节能示范楼”评估标准,积极向社会推广“能效管理工程师”制度等。
    二、扎实推进,重点突破,积极引入公益性资金投入。
    从目前情况看,我院节能楼建设工作走在了其他中央机关和部委的前面,前一阶段,国管局下发红头文件,把我院列为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办公区建设试点单位(共5家),但是建设经费完全又不能得到落实。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唯一途径就是凭借工程院在工程科技领域的深远影响和良好声誉,寻求节能技术先进、自愿投资的企业和我们合作,进行“示范性”投资或“公益性”投资。办公厅根据节能楼建设的总体方案,积极与有关企业商谈,费尽周折,历经数次“流产”。不过,截止到目前,已成功和下面8家企业签定投资协议书,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与大连路明发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已分四批对包括全部会议室、一层大厅和地下车库在内的3769套传统灯具换成LED照明灯具,通过对地下车库更换前后的用电量统计,节电量不低于30%。(更换2/3)
    2、与同济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已在我院安装并启用中水回用系统。可日处理污水15-20吨,年处理污水约2000吨用于绿化浇灌。(已完成)
    3、国管局投资,已对我院八台空调水泵进行了变频改造,估算改造前后年节电量约为15万度。(正在进行)
    4、与中威信远(威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激活我院雨水收集系统,测算每年收集雨水约1500吨。明年春天正式启用。
    5、与英利集团已签署合作协议,建设装机容量为20千瓦的多晶和单晶光电系统,同时改造庭院内60盏太阳能灯。计划春节前竣工。
    6、与四季沐歌已签署合作协议,建设每日提供8吨热水的光热系统,计划春节前竣工。
    7、与新奥集团已确定合作意向,目前正在签署合作协议,建设大楼能效管理系统、屋顶光伏长廊、装机容量为17千瓦的薄膜光热、光电一体化系统等。计划2012年5月中旬全部竣工。
    8、与太原特钢集团已确定合作意向,建设屋顶“观景长廊”,计划2012年5月竣工。
    由于我们已采取的措施得力,保守统计,和去年相比,节水、节电量都超过了10%,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打造宣传节能新技术的科普平台
    我们多次走访国管局节能司,也多次请国管局节能司领导和相关同志来我院调研,主要是利用国管局的平台宣传我院节能示范楼。鉴于我院在节能工作中的突出表现,今年我院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节水型单位”和22家中央国家机关节能试点改造单位并列入“十二五”规划,并选择我院为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办公区建设试点单位(共5家)。同时,我们将通过节能楼的建设,积极宣传节能的先进技术,着力打造一个宣传新技术的科普平台。(张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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