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次院常务会议研究院领导分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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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6月8日,徐匡迪院长主持召开2006年第10次院常务会议,研究院新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等。
  徐匡迪院长首先宣读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中国工程院新一届院领导班子的任职通知。根据任职通知,工程院新领导班子组成如下:
  院长、党组书记:徐匡迪
  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潘云鹤(正部级)
  副院长:邬贺铨
  副院长:刘德培
  副院长:杜祥琬
  副院长:旭日干
  按照《中国工程院章程》和《中国工程院工作规则》,院长负责领导全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院长、副院长处理日常事务,负责院机关工作。
  结合上一届院领导班子的工作分工,考虑到要尽量保持工程院各项工作的连续性,会议研究了新一届院领导的工作分工如下:
  徐匡迪院长、党组书记
  主持党组和负责领导中国工程院的全面工作,联系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和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
  潘云鹤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协助徐匡迪院长主持中国工程院常务工作,负责党组与机关党委的联系,指导机关党建和人事工作,与杜祥琬副院长共同负责外事工作。负责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咨询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联系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等。
  邬贺铨副院长
  负责咨询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学术与出版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产业工程科技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负责我院与深圳市、广州市等的合作工作,联系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等。
  刘德培副院长
  负责学术与出版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教育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联系医药卫生学部和工程管理学部等。
  杜祥琬副院长
  与潘云鹤副院长共同负责外事工作,负责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负责我院与上海市、空军等的合作工作,联系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担任中国科协顾问。
  旭日干副院长
  负责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负责我院与山东省的合作工作,联系农业学部和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等。
  请王淀佐同志负责产业工程科技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参与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
  请沈国舫同志负责APCAEM归口点工作,负责我院与俄罗斯的合作工作,并代表中国工程院参加“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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