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匡迪在“城市更新中的遗产保护”中法圆桌会议上的致辞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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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9日

 

尊敬的吉斯卡尔·德斯坦总统、苏和大使阁下,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专家,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我非常高兴,在时隔一年之后,与各位朋友再次相逢。中法两国都是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大国,同时又肩负着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人类文明的历史重任。因此,举办这样的圆桌会议,就我们共同关心的“城市更新中的遗产保护”话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是非常有意义的。
    这次会议的地点选择在成都,我认为非常合适。首先,成都具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是中国第一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市内有众多的名胜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昨天,许多朋友去参观了金沙遗址和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据考证,金沙遗址距今已有3000多年,出土的大批文物精美绝伦,其中的“太阳神鸟”已成为“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受到世人的瞩目。作为一名工程师,我要特别提一下都江堰,它是迄今世界上唯一留存,以无坝引水、分洪为特征的宏大水利工程。2200多年来,一直发挥着巨大效益,不愧为世界水利工程的伟大杰作,更是人类工程科技史上的一座丰碑。第二,成都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城市建设发展很快,本次会议所关心的主题也是成都市所面临的一个现实建设发展中的问题。第三,一年前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对成都周边地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一些重要的文化遗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给城市更新中的遗产保护带来了更加尖锐和急迫的挑战。我真切地希望,这次会议的举行,不仅有利于中法两国在城市更新中的遗产保护问题上深入交流,而且对于成都市也有所裨益。
    城市更新中的遗产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它不仅体现复杂的利益矛盾,而且还存在理念上的冲突。应该说,城市因建设而辉煌,文明因传承而璀璨。一方面,城市的更新和发展是不可遏制的历史潮流,正因为有建设和更新,才能使城市居民过上现代化的生活;另一方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又是我们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历史责任。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他强调的就是人对于文化和道德传承应当秉承十分谨慎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感,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这样,社会风气就会淳厚朴素。
    目前,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之中,高强度的城市开发使得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空前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中国城市人口从1 7亿增加到接近6亿,平均年增加1400万左右。我们经常听到外国朋友说:“中国的每个城市都象大工地”。这个现象是喜也是忧,确实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和思考。
    中国的许多城市都极富历史和文化价值,高强度的城市开发使得这些文化遗产面临空前的挑战。一段时期以来,不少城市重开发更新而轻遗产保护,造成了若干历史文化名城在大拆大建之后,失去了最能代表自己特色的历史街区,城市的历史文化血脉被割断,从而使城市的个性特色也极大丧失。这样的教训难道还不值得我们深刻汲取吗?
    对于我们所要讨论的主题而言,中国所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矛盾是:如何在满足人民群众提高居住条件的同时,妥善保护文化遗产和历史街区。在前些年里有不少城市对这个问题处理得并不尽如人意,占主导地位的旧城改造方式仍是大拆大建,留下的遗憾是难以挽回的。当我们同时面对着大量居民改善居住水平的迫切需求,和保存城市的历史文化血脉的全局与长远目标,究竟应当怎么做才能二者得兼,正是今天我们要深入探讨的话题。我先简要说几点想法。
    第一,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科学地规划城市更新。
    城市需要更新,但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要妥善处理好当前面临的各种矛盾,更重要的是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进行科学的城市更新规划,在规划中,要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科学合理的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强化生态城市、绿色城市和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建设,重视城市的安全保障措施建设;三是要要充分利用现代工程技术成果,努力发展绿色经济,把可再生能源开发、资源循环利用的理念贯彻到市政规划中去,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二,在推进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从以人为本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城市更新工作的总体目标应当是,在尽可能完整地保持历史文化风貌的同时,对已不能适应居住要求的危旧房屋进行改造,从而改善旧城内居民的居住条件。我们强调政府主导、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一是要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渠道。这既是体现政府履行其责任的基本要求,也是坚持政府主导,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的重要保障。如果盲目听任市场的力量,将会导致功利主义和更新目标的扭曲。二是要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是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的应有之义,它不仅意味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还必须通过让公众充分发表意见来深入了解公众的需求。这是在城市更新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工作中,争取公众的广泛支持、增加合作、避免冲突的有效途径。
    第三,必须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由于城市更新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有时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冲突还比较尖锐,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十分重要。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审议会和听证会制度,为专家学者和各利益相关方的代表在向政府决策咨询层面提供沟通和协调时有一个固定的平台,这不仅对政府的正确决策起到重要作用,也有助于公众对政府决策意图的理解。另一方面,要建立申诉受理与仲裁机制。从国际经验来看,对于涉及民众切身利益而又容易出现利益冲突的领域,一般需要通过建立申诉受理与仲裁机制来作为最后的处理手段。
    第四,应当创造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的环境。
    尽管政府在城市更新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起主导作用,但并不意味政府可以包办一切。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主要体现在制定政策、标准和规划,以及筹资等方面。而具体的实施层面,则应当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以达到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效率、弥补政府能力不足的目的。对于国际上已有成功尝试的公私合资专业化投资公司、区划奖励制度、开发权转移制度等相关制度创新,应积极加以研究,并根据中国的国情加以吸收,采纳。
    应当指出的是,中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既给城市更新和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同时也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这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两个方面。第一,通过长达三十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大大增强,政府已经有能力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第二,人民大众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之后,对于精神和文化层面的需求大大提高,对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理解和热情也空前提高,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我相信,本次圆桌会议对于我们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一定能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预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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